各位,真的不要以為坐輪椅可以多活什麼。
真的不要,不要被騙了,再逼真他們都是騙你的。
一定要隨時記得這件事,哪怕記得之後會剝奪你人生的一些閱讀樂趣。
可是還是要記得。
因為你的人生不是閱讀樂趣,你的人生是你的人生,你必須要用你和譪可親的方式過下去。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剛剛使用和譪可親這個形容詞。)

這件事我真的知道,我真的知道,我太知道。
就算要看的那麼仔細,也不需要坐輪椅。
就算真的可以看很仔細,也不會就這樣沒有白活。
那是很噁心的境界,你們不會想看的,不會,真的不會。
也不是噁心,是空白,空白的,什麼都沒有懂嗎?什麼都沒有。
因為什麼都知道了,所以就都知道了,這樣就沒有了。

多噁心。
噁心是我說的。
空白是共通的。

總之關於陳黎先生,我終於忘記他的臉了。
所以才能好好的讀他的作品。

我知道我一輩子都不會跟這傢伙,平起平坐的時候變成好朋友,當學生的時候變成喜歡他的學生,當老師的時候變成照顧他的老師。
不會。完全不會。
也不會愛上他然後嫁給他,不會。
他就是我不會愛上,也不會崇拜的或是懷疑的看著他的作品的人。
都不會。
與他最好的相遇就是我現在已經發生過的。
看到他在台上,然後他就消失了。
就這樣,最好的。

或者是因為文學獎,當個評審,剛好坐在他旁邊。
然後我就會保持微笑。
然後再也不會遇到他,在別的什麼場合,在路上遇到了打招呼我會用最標準的,官方的手勢。

我這樣說不是我想要當評審還是什麼的,不不不,不是這樣。
而是在我短短淺淺的人生中實在沒有沒的真實情境可以創造了。

如果要捏造一個天馬行空的,也不是不行,可是我不想為了他捏造一個天馬行空的。
我看到聲音鍾的時候徹底的嚇到了。
因為我當年看的時候並不知道,不知道他是誰,那才是最真實的感覺。
所以我有什麼感覺呢?喔,那很特別很特別,跟現在的這種感覺...不太一樣,可是如果仔細講起來也許就是一樣的。

我之所以和他那麼不合就是因為,
我國小一年級寫了自己的第一篇哲學文章。
各位,國小一年級。
真的,我想我就是小時了了的那種傢伙。

喔,我想到另一個情境了。
陳黎如果是我國小的坐我隔壁的男生,我們一定吵架。
我們上課一定很吵會被老師罰站。
我們會站在教室的最後面。
我站的好好的,直直的,雖然被罰了反而更用心的聽課。
陳黎會一扭一扭的,一直從教室最右邊扭到最左邊的我這裡,然後挖鼻屎假裝要黏在我的臉上。
我不是那種會舉手說:老師你看他!...的那種女生。
我是那種會轉過去瞪著他,瞪著他的手指和他的鼻屎,然後用眼神說:陳赝文,你試試看!
然後他會被我嚇到一下子。
下一秒,就突然頑皮的笑了,把整個鼻屎塞進嘴巴裡吃掉。
然後對我笑,還露出甜甜的酒窩。
他媽的,一整個...對我就是那種你敢抹我臉上?我擦掉!但是你你你你,你吃掉?噁心!太噁心了!

走開。
我就會走出教室,直接走到圖書館去了。
國小的時候,我還沒有做過這種事,因為我實在太愛上課了。

其實我一直很愛上課,只是可能心態和方式和我後來那些聲稱愛上課,可是與其說是愛上課不如說是愛聽老師講話,又深怕漏了哪句的人,
這些同學難道不知道,老師講的有些是廢話嗎。
真奇怪,大概是小時候上課太不專心,要是跟我一樣專心,早就會跟我一樣發現了。

嗯,我覺得我消化的差不多了。
應該可以去睡了。

對,我跟陳黎後來怎樣了呢。
後來,他就轉學了。

我本來應該永遠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對我怎麼想。

(那個遙遠的男同學關我屁事,我實在太專心在自己的世界裡了。)

而之後,我萬萬不會想到他將來竟然會出書,還寫詩,寫散文,他寫著寫著,寫到小時候罰站他對一個女生吃鼻屎的小故事。
而我,有一天經過書店,碰巧翻閱了。
我一看,陳X文,這不是我同學嗎?他竟然...我不想再回憶那個鬼故事!這個討厭鬼!

還沒完,最討厭的是他在這篇文章的最後面,這樣的寫著:
後來,我就轉學了。
我永遠也不知道那次事情對她有沒有留下什麼印象,她對我是怎麼想。

我大怒的把書放回去,書架匡蹦的一聲。
旁邊的人看了我一眼,又繼續沉在他們書裡的世界。

我們總之大概就是會是這樣。
嗯,這比起"文學評審會上碰面的禮貌微笑"的例子更不隱晦了一點吧。
大家不要再嫌棄我隱晦了,我也不過是練習而已。

我還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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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e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