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放假了。
我穿著淡粉紅色的衣服,覺得心情和空氣差不多都是這個風味。
曬著的衣服在窗戶旁邊搖晃,褲子腳動來動去。

我整理我的桌子,
把我的小牆壁上所有東西撕下來。
看見賴伯婷畫的妖怪,覺得很可愛,然後還是撕下來了。

肚子餓的時候,
穿著鈴鐺鞋子走到陽光下,
坐在樓梯上想我要吃什麼。

然後走到腳踏車旁邊,
想一樣久的時間,決定走路。

走路走路。

我點了兩人份的食物,
開始吃。
邊吃邊讀邱妙津的日記,看她說她的愛如何蒸發。

然後我飽了無法再吃的時候,
我就意識到另一個人本來會用去的食量原來是這樣:三塊米血,三塊菜捲,兩塊百頁豆腐。
還有推拖的結果最後可能會是我勉強吃掉的最後一塊豆皮。

我把這些食物留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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