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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祂陪我走回家。
我們走了很久一直沉默著。

我出門時穿的很窮。
因為這樣適合走路回家,但是提了一袋兩本新買的書,其實還是有點重。

我經過所有曾經和過去的朋友經過的地方,回憶著那時候經過我們說了什麼在想什麼。
仁義街口是朋友在T吧打工又辭職了的事情,我當時還想說哪天走投無路的時候也許我也可以去客串,用甜言蜜語安慰某些寂寞的歐蕾。
然後是和林文琪騎機車闖紅燈轉彎被抓到的那個路口,當時她17歲。
幾個車隊的騎士從我身邊經過,他們回頭看我,因為我出現的時間點和地點都很不對勁。
終於過平交道的時候,我想騎腳踏車的速度真的還是不足以讓我了解走路會了解的事情。

之後,我開始想睡覺。
祂說話了。
祂說:我以為妳會先說話。
我說:我以為祢會先。
祂說:妳買了尋羊冒險記。
我說:對。關於出遠門找奇怪的綿羊的故事。
祂說:喔。

我經過7-11買了特大杯思樂冰。
32元,可樂混小紅梅口味,跟店員要一般吸管。
下雨,躲雨,離開地下道。

我說:我到底會遇見多少奇怪的山羊。
祂說:海裡有多少魚?

於是我就笑了。
這是祂第一次成功逗我笑,於是,後來我們有牽手,一下下。
被狗吠了以後我就自己一個人。

很久以後,
有個好心的歐巴桑主動搭載我,
其實我應該要自己走完的,但是我還是上機車了。

歐巴桑碎碎唸說這麼晚了巴拉巴拉,
這附近很危險巴拉巴拉...
我不知道為什麼,坐在後座,忽然感到莫名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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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e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