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喜歡拍照(被拍)。
拍了照片她想洗出來欣賞,她不能同理我們這個時代虛擬的收藏心態。 


直到現在,她還是從各方面,讓我感覺到她曾經讓我領會的那種,擺放自己的美態並且秀於人前的欲望:我想起,當年的她不過是四十歲末的女人,她渴望被認同、被感覺到美。如今再面對這個數字,我才知道多麼理所當然。她有點小氣、虛榮,然而她成功地通過這樣,保存那個穿著飄逸洋裝、手指夾住帽沿,下巴微仰45度,站丁字步的女子,從黑白照片到彩色,都是這個她。



她的外孫女(我)在小時候為了破壞她的陶醉也因為被觸痛,大聲的說:「......她才不是我媽媽!」二十年後,我的痛處自動解散也虧欠地接納她的自戀,在她指示下,先拍了她要的那個、永恆的形象,然後我的頑皮搗蛋(我永恆的形象),讓我趁機擁有了那個她以外的她的樣子,這就是她過去無人知曉的側面: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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