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新的習慣,這個習慣首先起自於不再非得購買收藏自己所有閱讀過的書以用實體記載自己的思想來源,並且逐漸地接受到圖書館借閱自己想閱讀的書籍。借閱之後,若是認為值得並且在未來有複習和分享的必要性時,才會透過別的管道購買。雜誌介入我閱讀的路徑則異,最初閱讀雜誌,是以碰運氣的方式,透過幾本機緣性的購買,閱畢之後,做出是否回購的決定。不過,與圖書館的概念同步,逐漸地找到會有雜誌出沒的「圖書館」,即咖啡廳,連鎖或獨立,皆會有放置雜誌供客人內閱,如是,便也可以決定是否購買某雜誌、某期,或是吸收完畢毋須購買。

好的,重點是那個新的習慣:閱讀雜誌裡面,總編的話,以及,書本裡的作者後記。因為,一個人的理念決定作出的內容發展的方向和程度。雜誌能看出這本雜誌是否只是照片分成單元不同的拼貼以及贊助商廣告各占頁數僅此而已,而書本能看出這個作者是否只是天馬行空擠出字數內心呢喃未能帶領我們看見世界未竟角落的樣貌。

耶。
喔,補充跟這篇標題直接相關的題內話,我看見董啟章的意念、看見他跟隨世界轉動的腳步的速度後,對於自己從2005年後開始落後感到好羞愧!(但是暫時也不能怎樣,看看能不能在今年底前開始追趕感受世界變化的腳步囉~)


                    〈過時的美學〉              文/董啟章(2011年三月)



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我每星期翻潮流雜誌,尋找最為當時得令的消費品做主題,寫了九十九篇短小的故事。流行文化大起大落,旋生旋滅,事隔只是十年,當中寫到的事物無一不早已過時。縱使如此,我依然相信,在這樣的物欲洪流中,不一定一切都是過眼雲煙,這當中涉及一種「物品的個人用法」,也即是把大量生產的、無個性的、非人的商品化為己用,成為獨特的生命體驗印記。所以,寫到每一件商品時,用的也是異常的,甚至是荒誕的聯想方式,目的是顛覆資本主義消費文化的既定邏輯,重新把消費品還原為「物」,並賦予它情感和經驗的意義。

體驗過後便變成記憶的密碼,必須經過解構還原,甚或是永遠無法還原了。所以有些故事,我已記不起當初為何這樣寫,又或者已經不能追溯,當初指涉何人何事。有的有所欲所知所見所感融合其中,有的純屬杜撰,但無論如何,總有一寫作之我的個人體驗在其中。九八、九九,我剛剛新婚,正值日據當道,悠長假期,戀愛世紀,是木村拓哉、松隆子、竹野內豐、廣末涼子、金城武、深田恭子一眾日劇偶像的出道時期,青春湧動,欲望逼人。有這樣的背景,才會寫出這樣的一批故事。

潮物之中,多有電子通訊產品,當時都是時代尖端,開天闢地之作,但今天看來,卻統統如石器時代的遺物了。那時候手提電話才剛剛普及化,網路溝通還是ICQ,聽音樂還用MD,拍照還用菲林機,但資訊科技已經在巨變的開端。至於衣飾妝扮,當時的至型至美,今天可能如小丑乞丐之可笑可憐,這更是時裝之常理。當時在寫這些,好像隨波逐流,十幾年後回頭,卻像考古發掘,之間的落差,反而衍生出一層當初沒有的陌生和曖昧之感,以及想像的空間。

所謂故事,都不是正統的短篇或極短篇模式。當中有筆記的寫法,也有寓言的寫法,風格近於帶點黑色的瘋言誑語,但道來都不故作驚奇,反而似若日常。每篇不及千字,既交代人物的個人成長,但又寄託於幾個代表性的生活切片,環繞著一件「物品」開展其存在意義。而且都近乎沒有結局,有一種對未來的開放性。也不一定一篇一故事,有時一篇多故事,最多是一千字內十個人物十個故事。這跟我後來寫長篇小說,是各走極端。小說本無定法,可繁可簡,繁者天長地久,簡者盡在當下。歷史記憶和片刻體驗其實是時間性的一體兩面。

書中寫人物語言,用了不少廣東話,香港地道口語,就算不懂,用猜的也應相去不遠。語言之事,本來就必有模稜多義之處,而單憑前後脈絡,要理解故事應無問題。時代潮流的更替和地域文化的差異所造成的障礙,換一個角度看,也可以是豐富閱讀經驗的有利條件。

從一開始,這批故事就在古人筆記「夢華錄」的概念底下寫出。當年為了出版方面的考慮,改以較富時代感的名字《Catalog》發表,當中也有「錄」的意思。現在和其他三本同時期重出,終於可以用回本名《夢華錄》,聽來好像古老過時,但以現在時間壓縮的經驗而言,回首十多年前,真有夢幻前陳的感覺呢。而且在今天,「過時」或「不合時宜」,似乎比「適時」、「合時」更有意義。所以,我相信《夢華錄》的故事會像陳年舊酒一樣,越過時越有味道。至少,我個人是這樣覺得的。

我不是說懷舊,我是說一種過時的美學。An aesthetic of outdat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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