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小心又蒐集到覺得《P雙》第二期(出櫃)可以使用的資料,讀著我第一個念頭是:我果然還是贊成出櫃的。


近來寫研究方法,遭遇朱利安的間距觀念,知道這是世界現在隱隱的思考事情的方向。間距似乎跟莊子所說的「反衍」有同妙,以趣觀之,因其所然而然,而果如其然。但是兩個端點不都出現的話,只有一個點的時候,無法看見對岸,中間的路徑也不會出現。因此要出櫃。

更重要的是想起我自己的恐同症。哈哈。早期我的目光被T發現之後回看的眼神,總是讓我意會到我恐怕是被對方意會成恐同症的不友善異女。

究竟為什麼一個婆會怕T,我到底在怕甚麼呢?到現在我還是常莫名其妙的怕起來,我知道什麼時候我會感到害怕,但是我不知道到底為什麼。

好幾次之後有天講著電話,我對moi說妳不要這樣說話啦,這樣我會怕怕的,她就說:我知道妳怕什麼喲,我很驚訝,反問:妳怎麼知道?那我怕什麼?她說:妳怕帥呀。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在這個世界跟大家一起長大,我的眼中卻長出跟大家認同不一致的標準,至少,我知道我的標準是「反衍」出來的。如果有一個男性,被眾人認為很「帥」,這個男性一定無法引起我的好感,而且如果有一個T盡可能做到逼近該男性的地步,結果對我而言也是一樣,不僅如此,還會令我產生恐慌。不過,如果另一個T在完全不理解這個男性的存在及其效果的情況下,一樣不會讓我對她有感覺。

我有感覺的T,是在知道這個男性,以及那個T的存在之後,某種程度上反其道而行,或者對這些情形進行自己偏好的修正的T,依據不同的修正情況,我會產生不同的好感。不過,恐懼感也同時產生,她們體內呼應那個男性,吸收學習的結果,呈現在女性身體上的感覺,對我而言就是我覺得怕的東西,也是我覺得帥的東西,但更是我害怕因此失去T的東西。

並不是說因為這個T很帥,所以會被搶走,而是這個T如果追求那種帥,她其實冒著越來越不是T的危險。因此如果一個T沒有這種東西對我來說是不成為T,但是有了之後呈現出來我又怕怕的,怕她變得更過去。

此外,我又害怕我不嚴加分析,在這方面我的喜歡會和逐漸一般女性喜愛男性的心態重疊,變成同樣的一種狀態:當我的T變成一個一般女性喜愛的男性,喜愛她的我也就變成一個一般女性。(才不會咧。)(其實不管怎麼說我都無法成為一般女性,這倒是沒在怕。)

我更害怕因為大家喜歡,這個世界終於會摸索出這個東西的比例,製造出一批一模一樣的T們。(事實上這件事情一直有在發生。)

這就是我的恐同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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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其異〉 文/董啟章

有一種看來更有誠意和說服力的說法是:同性戀者絕對應該擁有自身的權利,在這個已經開始接納同性戀的社會中,我們(異性戀者)應該把同性戀者視為跟我們沒有分別的正常人,而不應該把他們是為異常者。反過來說,同性戀者也不應該繼續強調自己受壓迫的苦況,把自己形容為異類,將自己從正常人的陣營畫分開來,因為這樣其實是變相的自我歧視。所以,根本就不應該有特別為同性戀者而設的書寫類別、園地、書店、專櫃,任何標榜差義的東西也把同性戀者被歧視、被排拒、被界分的身分加以延續。

上述的論調看似十分有理,也十分有包容性,因為它強調一種無差異的大同世界,當中沒有男女、老幼、種族、文化、性向的區分。但這種論調其實也可以是十分危險和偏頗的。在同性戀的問題上,它先假定了由異性戀價值觀組成的世界是正常的世界;同性戀者應該泯滅自身的差異來加入這個唯一的正常世界,而不應該建立和突出自身不同的價值觀。簡化一點說,就是:大家也是人,而人的價值必然是共通的,存在差異就等於歧視。這種論點的盲點是:它並沒有真正尊重同性戀的「不同」,而不過是通過「同化」同性戀來鞏固既有的其實並不「正常」也不「公正」的社會機制。

強調「差異」並不代表製造歧視,更不代表鼓吹衝突和分裂,而是一種真正的互相尊重和了解的基礎,也是一個促成自我反省和批判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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