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沒有翻它們。
我自動自發的把閱讀的習慣改成散文們。
就好像,晚餐不知道喫什麼就喫雞排加珍珠奶茶。

我們之間出了什麼問題,
我不知道。

上次翻閱,
是朱少麟的地底三萬呎。

說真的,
我挑食。

更有甚者,
我在想,
我似乎喪失掉了那種完整性的駕馭能力了吧。

再不然就是因為,
我不會寫小說。

因為我不會寫,
所以我不看,
因為我不看,
所以我越來越不會寫。

並且在這件事情上,
我並不會讓步或是妥協或是很有為的想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我一定要把它弄到好。

不咧不咧。
我偏偏就是骨質疏鬆還不知道補鈣。


今天在二手書店墨林,
我終於拿起一本叫做三個六月的小說。
是小說,哇,我對自己說。

我竟然願意多看一本小說兩眼,
而沒有因為人物名字取的不順眼就放回去。

所以我就把它帶回家。

決定一件事情一定要靠衝動。
不然所有的後悔的可能都會在無法下定決心的下一秒把自己吞噬。

小說,
我和你怎麼了。

為什麼我對你沒有感覺。

不再有感覺。
也拒絕接觸。

大概,我怕了吧。


我再也受不了了。
那種結束。
那種必然有結束而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風格延續直到時間的盡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ine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