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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有見到這種字。
也不是小白,也不是深黑色。
灰灰的,但是跟那位瘦男孩的灰是不一樣的灰。

我吐霧看了兩篇。

吐霧只是一種比喻。
至少現在還是比喻。

我一直不知道如果只是假裝一個人可以假裝到什麼極限。
如果,只是假裝。

那麼她一定假裝了很多年,很多很多年。
並且已經不是假裝。
至少以我的肉眼已經看不出來了。
我覺得我看不見的假裝就不存在。

沒有芒果味。

於是我覺得自己還是應該寫字。
雖然好累。
但是總不能讓灰色,一色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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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e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