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道我為麼攔下他,跟他說了那些話,佔用一個自稱不會運用時間的人的時間。
還唱了首歌,我們一起唱。
最重要的是那是一首我從來沒想過我會為了別人唱的歌,我從來以為我在唱這首歌的時候我只想到自己。
唱歌。
我回來之後我狂刷吉他。
我想到Sue跟我說的那番話,我發現我還沒有下一次遇到他我就已經知道我下次要跟他說什麼。
但是這樣對嗎。
誰說要聽我說了來著。
這不重要。
結果我想起我一開始為什麼寫歌。
我想起來了。
我甚至知道了我為什麼要遇到某些人,為什麼要被某些人遇到,
而在那些或許是夜晚,或許是我明明精疲力盡的時刻,我為什麼要聽他們說話。
然後,我現在又為什麼想到要跟他說這些話。
因為我們唱歌我想起Sue,又想起Sue說的話我想跟他說。
又想起,原來我一開始寫歌是因為Sue。
她來自澳洲,也去過泰國呆了一陣子,她喜歡馬。
要說她的一輩子我知道,但是我不是因為她的一輩子的其他事件所以寫歌所以我不說。
我只因為她在澳洲的一件事所以寫歌。
她說她開車,在澳洲沿海公路上開著車,她的那個朋友,我忘了名字。
彈吉他,在副駕駛座。
(為什麼副駕駛座要叫副駕駛座,它根本沒有在駕駛。)
一路就這樣,她的朋友,唱著自己隨意編造的歌。
新的,舊的。
她的朋友教她彈吉他,於是,她說她要教我彈吉他。
沒有邏輯,緣份一向沒有邏輯。
於是我就三更半夜被叫起來學吉他。
我不知道我現在和Sue和解了沒,其實我們也沒有真的爭吵一切的爭執只存在在我的想像。
總之我再也沒連絡她。
但是我繼續彈吉他,離開她的第一個禮拜,我寫了自己的第二首歌。
我的第一首歌我只會唱,不會彈,爾謙才會彈。
而這關鍵的第二首歌的前身是Sue的朋友寫的,然後我亂接亂想。
就這樣。
之後我就寫。(想的到的話)
有二就有三四五。
我在想我為什麼要跟他說那些。
為什麼。
我難道還沒從這種表達自己的感覺的慾望之中完全的死亡嗎。
我今天是真的想被表達的是自己對吧。
我問了那麼多問題,又不小心知道了一些事,但是我其實想讓人知道的是我自己對吧。
是這樣嗎。
還是我真的是對別人好奇,一如往常。
那麼我就不曾重生。
沒有人讓我又活了。
...不知道。
現在的自己就算要承認也不承認。
承認了我也不知道是自己對自己的掩飾還是真實。
我說說今天在誠品買了三本書:史記,不規則的體溫和最美的時刻。
我最喜歡史記,但我正在看最美的時刻。
很棒。
我想到依倫,那個我的"比我紮實一百倍"的對象,她也會說"如果沒有蘇貓,她願意用三輩子愛那個德國老師。"
我只想的到很棒這個說法,
並且我甘於就這樣用兩個字帶過。
- May 06 Sun 2007 18:59
2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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