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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部電影。
我想我喜歡這部電影,就像我喜歡咕咕將來在27歲的時候寫的詩。

(演員有陳昇和光良和很多路人,我相當喜歡那些路人。)

現在15歲,會發現字眼們都還只是一幕幕的鏡頭,
很久以後,才會開始了解全部都是故事,的一部分。
可是15歲是個好年紀,是個值得停留所有語言字彙的總量的好年紀。
我們只是負責剪黏的手還不夠精巧而已,像小朋友把色紙用安全剪刀剪的歪歪。
何況歪歪多可愛。
不過想擺脫這樣的東西,只要練習就可以了。
關於總量,我想在那之後增加的字彙都只是為了應付這個詩以外的世界的必要之惡。

這部電影(或者你可以說是咕咕將來的詩裡最重要的是)最重要的是。
"But at the end,every thing will go just fine."
"How?"
"I don't know. It's a mystery."

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說或那樣說我怎麼知道我怎麼確定的等等種種問題。
因為我猜的,只是我常常猜的準,而且我喜歡對於自己的猜測保持高度自信,
(那些我並非猜測而是聽說然後做判斷的事情,反而常常製造出假消息喔,嗯嗯。)
所以。

"譚小英,我終於找到你了。"
"是啊,你終於找到我了。"

是啊。
終於。
找到了。

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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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e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