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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某某:

Tobey的讀後心得說,她總有一天會為我殺了妳。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見到妳,那時我對自己說的話。從那之後,一切都是奢侈。
所以我不會讓她殺死妳的,我保護她,也保護妳。


如果是K,就會說,A是A,我們是B,B應該要和B在一起,她還說,無論如何,將來都和B在一起,好嗎。結果她捨不得A帶給她的東西。

我常想,沒有回應的A,久了也會寂寞害怕,到那一天,A該如何是好呢?
A也想遇到一個人像她虐待他人一樣的虐待她。最好也不是,因為A並無意識到自己在虐待他人,她也不想要有意識的被虐待。

曾以為幸福也許就是,明知道張開是多麼的危險,卻把自己交給一個王八蛋,然後奇蹟地,王八蛋輕輕地吻妳,沒有弄痛妳。那個時候,幸福完全充滿,恐懼也瀕臨崩潰。在又哭又笑之中,妳突然想起這一切之所以予妳有感,正因為妳已把奢侈當作理所當然。於是就像傳說中的多重高潮一樣,啊,又上去了一層地方。

K妳就是貪圖那個吧。
那麼,我於是要淡淡的跟妳說,恐怕,妳完全不懂過對我來說什麼是愛。
愛就是像我這樣身無分文的人,也可以毫無所求。

所以我可以去愛我想愛的人,毋須在乎他們A,B或C。

惟,我什麼都沒有,對方卻把得到我當作唯一幸福。
我何德何能呢?


這份幸福,只有命運傲然的看著我,交換一個誰也猜不透的眼神。



昨天問G,我結婚妳要當伴娘嗎。
她說好。我說那妳要穿什麼?我聽到對面傳來好大的深呼吸一口氣。
我笑著對後知後覺的她補充,羅竹君說她要穿燕尾服。G就說噢那還有時間可以想吧。
反正結論是G負責開禮車。

但是我現在身為南台灣藍品君的身分跟地位,是否婚禮應該要辦得像Kyary pamyu pamyu的見面演唱會:



(我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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