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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今天早上。
其中一個話題,關於Last friend,我對陳怡君抱怨:"我不滿意結局。"
我說我18歲以後不能接受這種故事了:
瑠可:大家不要碰我。我自己也不喜歡我自己的身體。
小武:我喜歡妳。但我無法跟任何人發生關係。
知留:...(有沒有人碰我也都無所謂了。)

(陳怡君也不喜歡,但原因是最後一集太過高潮迭起。)

我說:"最好的結果應該就要是大家彼此都可以互相摸來摸去,而且都完全可以接受,這樣不是才好嗎?"

不願有誰落單。

我突然明白在"鬼兒與阿妖"裡那種共生的意義。
沒有人落單。
我本質上喜歡那小說是因為的確每個人都可以在鬼兒窩裡被集體共有。
但那只因為每個人在極致中讓自己消失,也就終止了寂寞的可能性。
這樣夠嗎。

(難以探討:畢竟集體也跟著蕩然無存。)

那天睡前我想著"地底三萬呎",想著那對兄妹和額外的那男孩。
(還有赫亦。)
他們本來也可以是道德淪喪者,但卻成就一個落單的故事,因為有人落單了,所以三人行一致解體。

本來不落單最基礎的單位就是註定不會離棄彼此的兩個人。
或一個可以義無反顧落單的人,
她不知道什麼是寂寞。

但也有註定落單的人,
只是因為擁有一種缺乏不在場證明之寂寞。

我想我節操高尚的方式和對集體意識興趣匱乏並不相關,
而是因為非法販賣不在場證明。
按照我已知的代價計算,
親愛的,
妳們倆都不知道妳們可以多麼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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