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妳為了愛人,整理出的過去詳述版本之後,我也想誠實的說點什麼。

如同平常妳回應我的「抱抱妳」這句,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除了在腦中想著那些肉麻句子,所以微微地笑之外,邊看邊快樂了起來,沒錯就是快樂,然後知道自己僥倖。快樂的笑(邊清理貓砂)。

我為什麼僥倖?因為,平白無故、放空漂移、好吃懶做、晃來晃去、⋯⋯然後就獲得(?)了妳的出現。現在的、完整的(且永遠是現在進行式、開啟未知冒險地圖式的)妳。

朋友對我來說非常重要。然而我沒有無條件的愛。

因為我的嚴肅、我的話語模式、我的感知模式,我不容易遇到彼此喜歡的朋友。我非常珍惜彼此欣賞的朋友。

友誼要走到什麼程度我才覺得算是徹底呢?

為何我現在要說的話,看來這麼客套呢?我深知只有客套話、簡單的句子能幫我講出我的真心,比如「妳真好」、「我也覺得很好」這類,「你我他大小天地白雲樹」的簡單字眼,然後它們要還幫我把話題接向這裡:

我曾經成為他人的「重要他人」,站在那個位置上,曾經彼此欣賞、彼此喜歡的好朋友,她們在過後的一段時間,因為不同的生命經驗離開了。不是死亡、吃藥治療的那種離開,而是忘了自已是誰、忘了我們相通的語言,也不再問「這是哪裡」那種離開。

我曾經「無聊的想」,我絕對有責任。因為我們互相理解、互相照顧。我到底漏掉了什麼、錯過什麼,她們會變成那樣?更誠實的說,我沒有機會完整的陪伴和給予「全部」,我心目中的全部。

我的全部曾是「一輩子」、「不離不棄」。可是我沒有做到。她們沒有人死去,然而她們的餘生已經沒有我了。我只走到、恢復到可以控制,走完當時事件的低點,就離開了。我的愛不過如此。我願意友誼是凌駕親情之上的存在,然而我不過如此。當我凝視她們,知道我曾經愛過的人已經不在那裡,我就離去了。我們那時那麼小,她們此後的全新困境,她們將來的工作、自我認同、人類的一生將遇的種種,我再也不會知道,因為我走開了。

我就是這樣一個無情無義的人。
我的愛有絕對的條件,那就是彼此理解。

「彼此理解」聽起來又是「你我他大小天空樹」。

可是我會為了它無情無義。

如果我們提早相遇,那時我有很多力氣、我以為的時間,對朋友的愛和承諾,擴充、深化的包容與生機勃勃的學習意志,而不是這個不死不活的我,我能陪妳走完嗎?我能好好照顧妳嗎?我可以一路和妳一起變形並且長成讓彼此強壯的形狀嗎?我不在那裡。妳沒有瘋掉。妳在這裡。妳是自己走過來的。妳好像搭時光機來的。真是太好了。

我可以留下來做個有情有義的人嗎?


2

我是薛丁格貓。我不知道自己是活的還是死的。有人需要我活我就活。我也有時單純的不想死。我曾經是個對未來有憧憬的人。但也是當時的朋友給的藍圖。我最接近活得有力量、非做到不可,對方訂的目標與我的能力有差距,不可些許閃失的一次,我和她的未來曾經是緊緊綁在一起的。

可是有一天,事情就發生了。我收到比apato的文字還要亂碼的簡訊。上學日,老師問我是否收到任何訊息,說她不見了。來不及解釋,不久我又收到一封,亂七八糟,問我在哪,讓我直覺她在學校,我跑出教室,整棟樓亂跑,每下一層樓梯跑前後看走廊,怕錯過,來回看,真的被我看到她,她也正下樓梯、看走廊和我做一樣的事,我們一對到眼,我走向她,她就跑給我追。我邊追邊傳簡訊通知老師,老師通知她父親。我專心追她,她邊跑邊喊破碎的話,我邊聽邊湊,無解,我只聽出她不可以回家。跑著跑著,她帶我跑到操場,我們開始穩定繞圈。她父親來到學校,我以前就見過,我們學校很小,一走進來就看見操場。我一看到她父親,就覺得他也不對了,那是我身為生命中充滿精神病患者的直覺。還不需要知道理由⋯⋯我立刻告訴我媽媽我需要提供一個地方給我的朋友住,我需要照顧她⋯⋯等等(我媽當時也並不跟我住,聽我說了狀況就答應了)。當時的導師⋯⋯我只能斷言她於我而言平庸而邪惡。而我想大人們應該覺得我是神經病,因為我說出她的離家需求,而這個需求立刻被敷衍:哪有不讓人回家的呢?那有不讓帶回給父親照顧的呢?若不是她偶然講兩句完整的話是歇斯底里的喊不要回家,就會立刻被帶走!

然而她還是被帶到我照顧不了的地方了。他們決定暫時安置的地方是學校附近的天主堂門禁宿舍,快速辦理登記讓她住一晚上。因為門禁,我甚至不能留下照顧!他們居然要把她一個人留在那裡!

對不起我離題講太多耗元神的無謂細節。

我一直沒有得到完全照顧她的機會。後來我陪她去醫院,坐在診間,感覺被醫師拯救的並不是她,而是我。

她的媽媽終於出現了。導師悻悻的問我,藍念初,妳不是很有方法嗎?現在就講啊,讓我們來聽聽妳的「方法」。我沒有別的機會了,我說,叔叔(爸爸)恐怕也有精神問題,因為我沒有資格、不能要求妳們把她交給我,請妳務必把她先帶到台北,先遠離高雄的家,讓她能和叔叔暫時分開,必要時,可能要考慮離婚。導師聽了馬上幾乎要笑出來說,她說:這就是妳的好方法、這就是妳的好方法?妳可以走了!她們無法想像要讓她「休學」,不管人都已經成了什麼樣子了。她們覺得我的建議讓她暫停學業很荒謬。提到離婚可能更是荒謬到不行。在社會限定的時間之內完成學業,竟然是這麼這麼重要。在社會關係的契約之下,孩子的生命保全不能有機會被優先考量嗎。

後來她們採取的行動是,過˙一˙陣˙子˙阿姨放著台北的弟弟(高中生)一個人,下來住一段時間。

我的朋友最終缺課超過最低時數,但因為過去一直維持第一名的記錄,於是他們援請體制敷衍過去。如果是其他人,其實就是肄業。

我主動決定離開她的生命,是她已經可以吃藥、說話的有一天,她約我回母校,我去了。

她帶了爸媽準備的兩盒水果,一盒送教官,一盒送導師。我真的不願再見到那位導師,但我陪她去了,她拿水果盒謝謝她。我聽著客套話。我們走下樓梯的時候,我突然想到,我是不是永遠將無法問她事情的真相,因為所謂真相,我現在就要答案等於是拿把刀子捅過去。但是,我要用餘生陪她繞開那個淵洞?不問、不說、不碰?這樣如何對得起我們曾經的友誼、如何面對我們說好要一起去的地方?她已經考上台大,她現在人模人樣,不再月經來了,流滿褲子毫無知覺。她還會願意記得發生什麼事、她怎麼走過來的嗎?我們還是站在一起嗎,不需一句多言的嗎?我們都沒有考上約好的科系,她失望嗎?妳對我失望嗎?我們繞路了,還會往原本說好的路繼續走嗎?想了這些,我卻只問她一句:妳特地來謝謝老師?她說:嗯,她幫了很多忙。

那就成了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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