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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放下了窗簾,可是窗簾遮不住整個玻璃窗框,所以太陽能將在林中空地上小憩的溫和又懶洋洋的光線投射在車廂門打蠟橡木上和靠椅的罩子上。(比起鐵路局掛在車廂高處的廣告來,這似乎是對與大自然渾成一體的生活更有說服力得多的一則廣告。車廂理的廣告掛得太高,是甚麼地方的風景,我無法看清地名。)"

我發現我好像有了喜歡的感覺。

我確定我不是喜歡村上春樹,而只是有可以在行文中瞭解他,甚至幫他對某些帶有詆毀意見的人所說的他去解釋某些小說中的事。可是,我並不知道為什麼我這麼確定。我想,喜歡一個人很難,不過比起挑選一個現實生活中一起生活一起走下去的人更輕易些。因為喜歡一個人,可以因為瞭解自己,瞭解對方像自己的那一面就喜歡。不過,生活卻要挑選一個帶有互補性的對象。並且,本來就不是有甚麼特質,知道了對世界呼喊,就應該要被喜歡。我這時突然喜歡跟我一樣,甚麼都做得不太好,不過卻有自己一套努力的標準去做的人,而且,必然要做的,又不希望大家以為訴說這種過程是裝可憐,訴說這個過程是因為省視覺得每個努力都很應當。而且有一種底蘊是在沒有自信能達成那種高度的前提下去嘗試,卻有自己可以完成努力這件事可以去做。我們完成的就是努力,而不是有自信完成那個高度。所以像章子怡這樣的女子,她對導演說:導演,我行的。就不是我這種類型,就是我會驚訝的類型。於是我喜歡上一種,甚至連自己在努力作都沒有發現的類型。只是做著。然後在過程中發現自己很多不好。但從來也沒想過是因為資質永遠不同而無法達成。只是一直地知道自己喜歡的人與自己的距離。我漸漸無法喜歡自然就很出色的人。就算是怎麼冷門的特異獨行的出色也沒辦法。因為他們做自己想做的就做得到,這對我而言是不能去愛的。那種沒有經過努力,自然而然,自在的姿態,對我而言很刺眼。儘管,我尊敬的人,我喜歡的人,通常喜歡這樣的人,不喜歡我,說不定也是我心生排斥的原因,不過我想最主要的,還是因為我知道世界上與我距離最遠的就是這樣的人了。我是那種程度和態度都不高級的孩子,在火車的車廂裡會把腳舉到座墊上,然而卻又會看見車窗邊源的陽光,因此靜止下來的小朋友。我永遠知道很多人很厲害,很美麗,我也很懂得欣賞他們創造的結果,然而我因為永遠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達成的天才而沒有辦法愛他們,因為我只愛我能完全瞭解的事物。我只愛我能發問到我完全瞭解的對象。我喜歡普魯斯特。除非他事實上是個只想自己說話不想聽別人說的人。不過因為讀不到,我永遠也不用知道他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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