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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發了瘋的一直寫情書給一個人。
像李傻傻的情書,一直自言自語又分析對方不回信的情形。

那些信,只是很單純的,不可能更單純了,在表明一個想念的狀態。
我把我整個想念的狀態都寫出來。
完全的寫,
每分每秒的寫,這一秒寫上一秒,下一秒寫這一秒。
可是對一個人怎麼會有這樣的想念呢。
李傻傻,你傻傻,我也傻傻。
其實我們知道那只是就是這樣,而已。

如果這個世界上哪個人撿到我的思念,請交給你。
類似這樣,而已。

這種事情,當對方始終沒有回信,就只能有一種結局。
自溺,字溺,不能自己。不是不能自已,是不能自己。
只好一直寫下去,
因為對方殘忍,沒有任何回應來阻止你這種自殘。
其實只要姐姐跟他說:傻傻(沙沙),別再寫了,我不想收,我不想你想我。
這樣就可以停止。
只要她說:別再找我,就可以結束了。

自己不可能主動停止的,因為這樣就同時背叛了兩個人,
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自己想念的那個人。
而那個人其實已經不是真的那個人了,已經是兩個人了。
蟲化了,分裂了。

只是姐姐不說。
姐姐沒回信就這樣消失了。
一年,也許更久,
傻傻就這樣日復一日傻傻的想她。

傻傻是傻瓜。
幸好,我想背叛的時候還是可以背叛,
人格是有潔癖,
但不是不要弄髒,重點應該是怎樣可以洗的很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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